職業病預防及補償

目前進度:進行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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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說明

目前職業傷害認定散落在《勞保條例》、《勞動基準法》、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》等法條,因不同立法目的而有認定上的差異,導致勞工不易申請補助。此政見目的是希望簡化認定流程,讓職業病及早被發現,並給予補償。
政見類別:保障過勞與職災勞工

執行歷程

2018/12/14進行中
勞保局發函「為落實職業病預防,只要工作環境接觸高溫、噪音、鉛、粉塵等31種物理及化學性高風險作業的勞工,加保年資連續滿1年,每年就可向勞保局申請1次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,檢查費用由勞保局支付。」
2018/10/15進行中
勞動部邀請法學與職業醫學等專家共同研商、修正「過勞認定參考指引」,就實務運用上常見之疑義,修正文字及增加相關論述,如釐清長期工作過重中發病前1至6個月內加班時數之計算及評估方式,並增修Q&A問答集及利用範例說明
2018/4/12進行中
勞動部自104年8月1日起啟動的「職業疾病評估因應方案」執行期限由106年底延長至108年底,將持續蒐集彙整國內外職業疾病相關文獻及建構資料庫、強化主動追蹤與轉介機制、提升勞工健康檢查品質與篩檢人次、提供專業之職業疾病診斷服務及簡化職業疾病給付作業等工作。
2017/4/30開始動作
勞動部訂立「職業疾病低估因應方案」,進行專案檢查,簡化職業病認定流程,勞保預防健檢補助

蔡英文政見原文:

現在許多職業病未能及早發現,也要積極改善並給予補償。」(點此看政見全文

執行歷程

2018/12/14進行中
勞保局發函「為落實職業病預防,只要工作環境接觸高溫、噪音、鉛、粉塵等31種物理及化學性高風險作業的勞工,加保年資連續滿1年,每年就可向勞保局申請1次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,檢查費用由勞保局支付。」
2018/10/15進行中
勞動部邀請法學與職業醫學等專家共同研商、修正「過勞認定參考指引」,就實務運用上常見之疑義,修正文字及增加相關論述,如釐清長期工作過重中發病前1至6個月內加班時數之計算及評估方式,並增修Q&A問答集及利用範例說明
2018/4/12進行中
勞動部自104年8月1日起啟動的「職業疾病評估因應方案」執行期限由106年底延長至108年底,將持續蒐集彙整國內外職業疾病相關文獻及建構資料庫、強化主動追蹤與轉介機制、提升勞工健康檢查品質與篩檢人次、提供專業之職業疾病診斷服務及簡化職業疾病給付作業等工作。
2017/4/30開始動作
勞動部訂立「職業疾病低估因應方案」,進行專案檢查,簡化職業病認定流程,勞保預防健檢補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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